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项目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泡沫塑料制造”。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明确界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
分类为一般的建设项目,凡产生或可能产生下列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5~10人,且接触人员占作业人员的比例10%至30%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应确定为较重,接触人数5~10人,且接触人员占作业人员的比例超过30%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应确定为严重。
1、《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第142号)所列化学因素;
2、GBZ2.1-2007所列确认人类致癌物( G1类)(见附件2);
3、石棉纤维粉尘、矽尘(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粉尘)等高危粉尘;
4、核设施、辐照加工设备、加速器、放射治疗装置、工业探伤机、油田测井装置、甲级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和放射性物质贮存库等放射性装置或场所。
可判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
1、项目未对应急救援设施数量等进行说明
2、未编制苯中毒现场处置方案。
3、未对辅助用室内设施数量进行说明
4、未对警示标识设置数量、位置、内容进行说明
5、未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专项投资概算
6、本项目拟设置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备用照明、疏散照明。
7、对职业病防护设施集气罩数量,吸风形式等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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