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该企业属于第52大类“零售业”。
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没有关于“零售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该企业岗位定员为3人,该项目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汽油、柴油不属于高毒物品,故判定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清苑县兰江加油站选址及布局合理,流程顺畅,生产工艺成熟、稳定,密闭化程度高,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合理可行,辅助用室设置较为全面,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经按本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补充完善后,符合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由保定市科宏安全检验有限公司对该加油站进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显示,有害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
综上所述,经过对清苑县兰江加油站作业场所现场检查、检测、分析、评价,企业现状存在一些不合格项,经整改后,该加油站总体布局、设备布局、生产工艺、防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均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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