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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聚鑫选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更新时间:2018-06-22 15:31:54点击次数:392次字号:T|T

用人单位名称

涞源县聚鑫选厂

项目名称

-

地理位置

涞源县乌龙沟乡大庄村

联系人

受青山

用人单位简介:
该公司定员19人,主要以铅锌矿石原料,经、上料、破碎、球磨、浮选等工序,得到产品铅粉、锌粉,年产矿石10000t

现场调查人员:陈爱国、王琪伟;调查时间:20171025

现场采样人员:刘占江、吕少斌;采样时间:2017114-2017116

检测人员:刘江宇、王梦华;检测时间:2017114-20171110

用人单位陪同人:受青山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硫酸、铅尘、氧化钙、矽尘-总尘、矽尘-呼尘、游离二氧化硅。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该企业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硫酸、矽尘总尘、矽尘-呼尘、工频电场、铅尘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球磨工位球磨工,浮选工位浮选工接触噪声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涞源县聚鑫选厂属于“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中的“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及《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相关规定,经综合分析,判定涞源县聚鑫选厂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建议:
1)加强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要求现场员工按规定配备防尘口罩、防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及时更换使用到期的个人防护用品。

2)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的职业中毒防治,应作为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

3)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公司的除尘、通风设施,保障防护设施运行效果,以便更有效的控制职业危害。

4)加大对矿场的清扫力度,及时洒水抑尘,防止二次扬尘,督促接尘工人佩戴防尘口罩。

5)应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组织职工进行相应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等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按规定处理。

6)加强夏季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保健措施。在炎热季节要减少生产人员的高温作业时间,加强通风,应供应含盐的清凉饮料(含盐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5℃,保证工人水盐代谢平衡,预防中暑的发生。

7)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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