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信息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示 > 业绩信息 > 正文

大港油田第三采油厂基层化验室改扩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更新时间:2018-02-21 14:02:00点击次数:458次字号:T|T
 

建设单位名称

大港油田第三采油厂

项目名称

基层化验室改扩建工程项目

地理位置

河北省沧县风化店乡

联系人

李强

用人单位或项目简介:
该项目定员108人(原单位人员,不新增定员),石油开采新增产油量196t/d,不涉及原料。项目投资1273.6万元。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王小芳、赵向阳;2017.4.10

现场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时间:不涉及

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不涉及

建设单位(或用人单位)陪同人:李强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甲烷、液化石油气、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拟建项目属于石油开采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该项目属于职业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项目。

建议:
(1)
拟建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
按规定要求进行接害职工的岗前体检工作,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