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 |
保定光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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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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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高碑店市 |
联系人 |
崔忠 |
用人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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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郭跃华、王琪伟、赵向阳;调查时间:2018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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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宫天雄、李宁、王宝山;采样时间:2018年5月11日-2018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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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王梦华、祝月、刘建宏、朱颖、康卉娜;检测时间:2018年5月11日-2018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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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崔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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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微波辐射
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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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化学有害因素:二氧化锰、二氧化氮、一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氟化氢、氯化氢、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氨、二氧化锡、铅烟、丙醇(异丙醇)、甲醛、过氧化氢、硫酸、二甲苯、氯气、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碳化硅粉尘、木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微波辐射 依据《国名经济行业分类》光为公司属于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业”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 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 号)本设项目属于目录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 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 号)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 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有关规定综合分析,本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存在《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第142 号)所列化学因素。综合分析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 “严重”。
建议: ⑵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的职业中毒防治,应作为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 ⑶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公司的除尘、通风设施,保障防护设施运行效果,以便更有效的控制职业危害。 ⑷应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组织职工进行相应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等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按规定处理。 ⑸加强夏季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保健措施。在炎热季节要减少生产人员的高温作业时间,加强通风,应供应含盐的清凉饮料(含盐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5℃,保证工人水盐代谢平衡,预防中暑的发生。 ⑹用人单位配备日常监测设备或是与有资质的单位签署长期监测的协议。 ⑺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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