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 |
保定五四三印刷厂 |
项目名称 |
现状评价 |
地理位置 |
保定市 |
联系人 |
曹小红 |
用人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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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王菊超、刘占江;调查时间:2019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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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关鑫、严定一;采样时间:2019年1月25日-2019年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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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祝悦、朱颖、刘建宏;检测时间:2019年1月25日-2019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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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曹小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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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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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该公司为印刷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判定该企业职业病风险类别属职业病危害较重。 (2)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知识复训工作; (3)在采暖季调整锅炉房司炉工工作制度更改为四班三运转或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每月安排4天调休; (4)印刷使用的原辅材料发生变更时,应关注成份、MSDS有无变化,判断可能造成的职业病危害,有针对性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配备适用的防护用品; (5)该企业应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 (6)本次评价是在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正常情况下进行的,职业病危害的控制效果取决于职业病防护装置,因此,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十分重要。建议企业严格设备管理,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几率,对效果不满足要求或使用期限超标的设备及时更新; (7)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相关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8)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单位领导须重视这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9)如生产工艺(设备)发生更改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根据场所实际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补充或更换警示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