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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聚合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更新时间:2015-08-03 14:37:00点击次数:373次字号:T|T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保定市聚合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保定市三丰西路466号

联系人:张琳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保定市聚合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简介:保定市聚合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7月,注册资本800万元,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为任绍华,经营范围为:一类机动车辆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上海大众品牌汽车、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美容、装饰,机动车辆保险。该公司设有钣金车间、喷漆车间、机修车间。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评价现场调查人员:王晨池 时间2015609

现场调查人员:商素平;现场调查时间:2015610
采样人员:王铁、王晨池、吕少彬;采样时间:2015614日至2015616
检测人员:杨芳、刘江宇、刘建宏、王铁、王晨池、吕少彬;检测时间:2015614日至201562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张琳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一、 1、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电焊烟尘-总尘、其他粉尘-总尘;
化学有害因素: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乙酸丁酯、正己烷、一氧化碳、臭氧、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锰;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2
、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电焊烟尘-总尘、其他粉尘-总尘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规定。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乙酸丁酯、正己烷、一氧化碳、臭氧、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锰等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规定。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噪声的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 :物理因素 》(GBZ 2.22007)的规定。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保定市聚合汽车维修有限公司选址及布局合理,流程顺畅,生产工艺成熟、稳定,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合理可行,辅助用室设置较为全面。

该企业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正常生产时能保护大多数生产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经过对该企业作业场所现场检查、检测、分析、评价,企业现状存在一些不符合项。整改后,该企业总体布局、设备布局、生产工艺、防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均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要求。

建议

⑴企业应按照《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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