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 |
保定市朗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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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保定市南二环路1968号 |
联系人 |
张伟力 |
用人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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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靳丽娜、张宝君;调查时间:2015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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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王晨池,刘静;采样时间:2015年10月26日-2015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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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王晨池,刘静,杨芳,刘江宇,刘建宏,;检测时间:2015年10月26日-2015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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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张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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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其他粉尘-总尘、电焊烟尘-总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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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关于“汽车修理与维护”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2)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多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自身的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考核,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巡回检查,坚持职业卫生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3)加强对技术档案的管理,对设备更换维修、法定检测记录、各岗位的操作记录,检修记录、事故记录等妥善保管,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4)将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5)进一步完善和补充职业病危害防治防护措施,经常检查维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完善维修台账以便及时查对。监督职工正确使用防护设施,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 (6)定期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教育职工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正确指导操作人员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并检查操作工人实际使用情况,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最大限度降低职业病危害。 (7)出现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对新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职业健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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