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沧州汇业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奥氏体不锈钢应变强化制造深冷真空绝热容器项目 |
地理位置 |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联系人 |
徐立勇 |
用人单位或项目简介: |
|||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刘占江、赵向阳;2015.12.15 |
|||
现场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时间:不涉及 |
|||
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不涉及 |
|||
建设单位(或用人单位)陪同人:徐立勇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臭氧、二氧化氮、二氧化锰、苯、甲苯、二甲苯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1)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3) X射线照射到生物机体时,可使生物细胞受到抑制、破坏甚至坏死,致使机体发生不同程度的生理、病理和生化等方面的改变。在进行X射线探伤作业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4)公司应委托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规范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等,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发现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者,要及早调离原有害岗位。 (5)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①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②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③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④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5)该项目应将应对突发职业病危害的应急处置措施写进应急救援预案中,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