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 |
保定万千饲料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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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保定市清苑区北店乡东林水村南 |
联系人 |
乔亚梅 |
用人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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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靳丽娜、张宝君;调查时间:2016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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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刘占江、杨芳;采样时间:2016年7月21日-2016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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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周正军、田辉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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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煤尘-总尘、煤尘-呼尘、电焊烟尘-总尘、其他粉尘-总尘、谷物粉尘-总尘、游离二氧化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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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90号)的关于“饲料加工”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结合该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建议: ⑵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应确实懂得职业卫生管理内容及方法,熟悉职业卫生管理技术,利用科学的职业卫生管理方法和文化手段、经济手段,达到对生产设备、现场职业病危害隐患、职业病危害源及环境因素的安全管理。具体的方法,可以通过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创造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文化氛围,建立一套激励职工职业健康行为的机制,从而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健康安全运营。 ⑶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提高自身的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考核,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巡回检查,坚持职业卫生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应形成纸质或图像记录文件。 ⑷加强对技术档案的管理,对设备更换维修、法定检测记录、各岗位的操作记录,检修记录、事故记录等妥善保管,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⑸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体检周期按时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⑹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619号)中的规定,给予女工特殊照顾,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⑺应确保外来人员进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配备有效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⑻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⑼职业健康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根据公司管理及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更新,及时为新入职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离职员工的档案也要做好妥善保管,以备今后查阅。 ⑽出现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对新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职业健康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