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信息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示 > 业绩信息 > 正文

高阳县明洋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更新时间:2015-07-29 10:34:00点击次数:351次字号:T|T

用人单位名称

高阳县明洋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地理位置

高阳

联系人

刘聪

用人单位简介:
该公司定员34人,主要以过氧化氢、氢氧化钠、燃料色浆、固色剂、柔软剂、醋酸为原料,经冷漂、水洗、染色、水洗、皂洗、水洗、脱水、烘干、检验、包装、包装等工序,年加工毛巾、布3000t

现场调查人员:丁颖、王琪伟、赵向阳;调查时间:201535

现场采样人员:王琪伟、王晨池;采样时间:201561-201564

检测人员:刘江宇;检测时间:201661-201666

用人单位陪同人:刘聪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醋酸、二氧化氮、氢氧化钠、一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其他粉尘-总尘、煤尘-总尘、煤尘呼尘、棉尘-总尘、游离二氧化硅;
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
依据检测结果,一氧化碳、醋酸、二氧化氮、氢氧化钠、一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噪声、游离二氧化硅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其他粉尘-总尘、煤尘-总尘、煤尘呼尘、棉尘-总尘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
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明确界定“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可判定该公司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建议:
企业应按照《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