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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摩帕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车体部件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更新时间:2017-03-22 16:30:00点击次数:361次字号:T|T
 

建设单位名称

沧州摩帕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车体部件生产项目

地理位置

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

联系人

金经理

用人单位或项目简介:
该项目拟定员113人,主要生产车顶横梁、门安全带支架、汽车加强板、水箱支架、前机盖锁钩支架、扶手支架、热保护罩、中心扶手支架、儿童座椅挂钩、玻璃天窗窗框、蓄电池支架,产量约为250万个/a,项目投资2072万美元。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赵向阳、王新树;2017.1.23

现场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时间:不涉及

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不涉及

建设单位(或用人单位)陪同人:金经理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电焊烟尘、其他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硫酸、磷酸、氢氧化钠、臭氧、二氧化锰、铜烟;
物理因素:电焊弧光、高温、噪声。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拟建项目属于汽车制造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进行分析,综合分析判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项目在预评价获得批复后,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51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安监管[20124号)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试运行30-180日内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2)对分配到拟建项目车间进行作业的员工,对其近几年来的职业健康体检档案进行调查,避免有禁忌症人员从事拟建项目的作业。

3)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并定期参加再培训。

4)对冲压工等接触噪声作业人员应加强听力保护培训,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噪声对健康的危害;听力测试的目的和程序;本企业噪声实际情况及噪声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使用护耳器的目的,各类型护耳器的优缺点、声衰减值和如何选用、佩戴、保管和更换等

5)公司要加强对外委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与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并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告知外包单位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名称、对人体的危害、在操作过程中如何防护,同时应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监督和管理。

重点监护废水处理站外委清污人员,固废处理站外委清理人员的职业健康。

6)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的相关规定,应把本项目接害职工纳入健康监护范围,做好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出现异常人员应做好复查。

7)该项目生产工艺与设备、周边环境若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评价。

 

 

(编辑:admin)